时间:2020-04-16 | 浏览量:1701 |
绍兴文理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普通全日制公办本科院校。其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09年创办的山会初级师范学堂, 鲁迅 先生曾出任山会师范学堂监督(校长)。1996年绍兴师范专科学校与绍兴高等专科学校等合并建立绍兴文理学院。学校2013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坐落于全国首批历史文化名城绍兴。拥有风则江(河东、河西区块)、南山、兰亭、上虞、镜湖等5个校区,设有16个二级学院和1个独立学院,以及绍兴文理学院附属医院。现有各类全日制在校学生近2.4万人。
绍兴文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是学校专门从事各类成人学历和非学历教育的办学单位。学校通过多层次、多规格、多形式的成人高等教育,培养能够适应经济建设需要,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地方应用型专业人才。目前继续教育学院设有函授、电大开放教育、网络教育等多种学历教育,在籍学员10000余人,是全省普通高校成人教育招生专业最齐全的高校之一。
一、报考条件:
1.高中起点专科: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职高、技校、中专)的毕业生。
2.专科起点本科:已取得国民教育系列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人员。
二、招生专业:
三、收费标准:
艺术类、理工科类、医学类学员学费为3000元/年,总学费为9000元,分3次收取;其他专业学员学费为2700元/年,总学费为8100元,分3次收取。教材费和课程实践环节费等其它费用按实另收。
四、录取和入学:
考分达到我校相关专业录取分数线并被录取后,凭录取通知书报到注册,专升本的新生还需持专科文凭原件。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录取标准以及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毕业与学位:
学员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合格,将由绍兴文理学院颁发国家承认的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高等教育专科或本科学历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经学生申请和学校学术委员会审核评定可授予学士学位。
联系方式:
临海市临海大道1919号台运学谷6楼631室 台州育杰教育
咨询电话:0576-85121601
本简章在执行过程中,若遇国家政策或教学计划调整,将按调整后的要求执行